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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长治市第七中学校法制副校长 |
为切实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全面促进和推动教育事业,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同时更好的搞好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促进学校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二00九年十月一日山西省长治市第七中学校聘请我所主任王广富律师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并为其颁发了聘书。王广富律师与山西省长治市第七中学校对今后如何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达成了共识,王律师表示将认真履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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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关闭】 时间:2009-12-18 14:58:08 , 点击: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