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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业、林业、土地等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为推动农业、林业发展,保障生态平衡,有效防范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犯罪发生,本所律师曾先后担任沁县农业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治市支行、山西省长治市林业局、长治市绿田淤灰造地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市蓝天淤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时间:2008-5-17 21:26:25,点击: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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