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办发[2001]203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简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转发你们,请布置下属单位做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工作。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内容会计监督、维护会计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对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全面检查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按照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试行中遇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