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2003)
 

【发文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3]第7号
【颁布日期】2003-08-01
【实施日期】2003-08-01

【有效性】有效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2003)

(2003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十三条修改为:"道路运输价格,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除机动车辆(汽车、摩托车)的维修和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以外,由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定颁布执行。"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间:2009-01-11 17:56:41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