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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2003) |
【发文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3]第7号
【有效性】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2003) (2003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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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1-11 17:56:4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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