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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制度 |
(一)咨询服务承诺 1、电话咨询,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 2、到税务机关咨询,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 3、书面咨询,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二)办税服务承诺 1、税务登记服务承诺 (1)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3)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请复业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2、发票办理承诺 (1)申请购领发票资格,资料齐全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3、纳税申报服务承诺 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齐全的,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 (1)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从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由市地方税务局内责审批的,30个工作日内审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40个工作日内审批;需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在审批时限内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2)因特殊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 (3)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在接到退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5、其他办税服务承诺 (1)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必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2)假如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根据申请提供援助服务。 (三)服务态度承诺 1、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涉税事项。 (四)政务公开承诺 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以下内容,接受监督: 1、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2、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3、服务承诺; 4、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5、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 6、监督投拆电话。 (五)信息保密承诺
1、对纳税人的经济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规准许或法规的保密条款授权,绝不会披露;
(六)实施检查承诺
(七)权利保护承诺 |
时间:2009-02-12 15:38:3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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