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服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服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规文号】高检发民安〔1996〕1号

【颁布日期】1996-11-08

【实施日期】1996-11-08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高检发民安〔1996〕1号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京检字(1996)153号《关于涉及铁路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管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当事人不服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以及其他机关、单位、个人对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案件,铁路运输检察院及其上级主管的省级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受理、立案。
  二、不服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由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行使抗诉权;不服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由同级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上级主管的省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抗诉权。
                                                                            1996年11月8日  

时间:2009-02-18 10:57:26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