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其他类 |
国务院令第546号 |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46号 【发布日期】2008-12-31 【生效日期】2009-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时间:2009-02-20 10:30:18 点击数:0 |
上一篇: 关于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失效)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