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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印发司法部《关于转发<关于政纪案件的被调查人是否可以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七日)晋司律办(1992)第09号 各地市司法局律师科、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转发监察部《关于政纪案件的被调查人是否可以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传达到各县(区)司法局及律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司法部关于转发《关于政纪案件的被调查人是否可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92)司律字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管处: 现将监察部法复字(1992)7号《关于政纪案件的被调查人是否可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问题的答复》转发你们。请转告各律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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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22 09:11:49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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