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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取消律师资格、收回律师工作执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一九九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晋司律(1990)第116号 各地、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司发函(1990)384号《关于取消律师资格、收回律师工作执照问题的批复的》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司法部关于取消律师资格、收回律师工作执照问题的批复 一九九0年十月二十二日 司发函〔1990〕384号
青海省司法厅: |
时间:2009-04-14 16:30:0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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