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五日) 晋司律(1993)第14号
各地、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律师惩戒规则》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律师惩戒委员会”。“山西省律师惩戒委员会”由下列七位同志组成:
主 任: 刘全义
副主任: 温秀兰
委 员: 王录林、姜辰、张玉良、聂全保、宋林秀
“山西省律师惩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李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