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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律师执照、证件的有关规定(明传电报) |
(一九八九年三月七日) 司发电(8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 为提高律师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便利律师的业务活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认真落实律师资格与职务的分离,我部决定,对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对执行律师业务的律师,核发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这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地律师管理机关要认真做好这一工作,借这次发证发照的机会,进一步整顿律师队伍,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要求上报的数字要准确,严格按规定办,该发的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保证这一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几个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关于领取律师资格证书的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已取得律师资格的人数及今后三年内可能取得律师资格的人数,统计所需律师资格证书的数量(以整百为单位)。 二、关于领取律师资格证书、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所需费用 律师资格证书每份壹元伍角正;律师工作执照每份肆元正;律师(特邀)工作证每份贰元正。上述款项请务必于一九八九年三月三十日前汇报至河北满城05印刷厂,帐号河北省满城县工商银行46010。同时将所需证书按资格证书、工作执照(含临时执照)和(特邀)工作证分类数电告我司和05厂。 三、关于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编号的填写要求 为便于统计,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应按下列要求填写:第一至二位数码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三至四位数为律师资格批准年度代码;五为执照(证)人性别(男1,女2)代码;六为证别(专职1,临时2,兼职3,特邀4)代码;七至十为发证自然顺序编号。共计十位数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分别为:北京01;天津02;河北03;山西04;内蒙05;辽宁06;吉林07;黑龙江08;上海09;江苏10;浙江11;安徽12;福建13;江西14;山东15;河南16;湖北17;湖南18;广东19;广西20;海南21;四川22;贵州23;云南24;西藏25;陕西26;甘肃27;青海28;宁夏29;新疆30;司法部直属55。 例如:张某,男,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九八五年取得律师资格,某律师执照编号方式应为:01(北京)85(取得律师资格年度)1(男性)1(专职)0203(发证顺序号)。其编码为:01851102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在发放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时,可适当收取(每册不超过壹元)注册登记费。 请通知所有换照(证)人准备最近二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
时间:2009-05-01 09:56:0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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