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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不得擅自将直管公房无偿划转给使用单位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房[1996]401号
最近,一些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国有粮油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的通知》(国办发[1995]47号)发出后,有的城市的商业、供销、文化等部门要求将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无偿划转给他们,希望我部重申国家有关规定,并予以明确。 |
时间:2009-06-17 11:09:0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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