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工商管理类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核准登记媒介购买企业的通知 |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局 文 号:工商广字[1998]第213号 发布日期:1998-9-28 执行日期:1998-9-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一些广告经营单位申请设立媒介购买企业,有的地区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审批设立媒介购买企业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核准登记手续,允许其经营媒介时间、版面的批发、零售业务。媒介购买公司的设立审批,涉及到国家对广告业管理的重大政策性问题。为此,特通知如下: 各地一律不得受理媒介购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已经办理了核准登记手续的,应在进行本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时,重新核定经营范围,将核准的媒介时间、版面批发和零售经营项目予以核销。 |
时间:2009-07-02 17:59:25 点击数:0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