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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渝府发[2004]73号 发布日期:2004-8-10 执行日期:2004-8-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是我市继农村税费改革后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对于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农户。 二○○四年八月十日 |
时间:2009-08-06 16:46:39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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