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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六条。
二、删去第四十三条。 |
时间:2009-08-11 16:53:4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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