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 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发布日期:1997-12-15
执行日期:1997-12-15
失效日期:2002-11-25
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删除。
对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