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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 发布日期:2005-6-16 执行日期:2005-6-16 经2005年5月24日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 根据法制统一和立、改、废结合的原则,省政府决定废止1996年12月27日发布施行的《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4号)。该办法废止后,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时间:2009-08-20 09:46:2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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