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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通知 |
长政办发[2003]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动作规范、制度配套、管理有序、服务高效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体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街道和社区是组织开发就业岗位的主体,是实施就业服务的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是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载体。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当务之急。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将此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业,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在9月底前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经费也要同时到位。 二、建立机构,统一名称 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企业社区、建制镇以及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社区,都要建立统一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便于工作,提高效率,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街道、建制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劳动保障事务所";乡政府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场所建设。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服务场地应不少于50平方米,乡政府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公服务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 三、配备人员,落实经费 要根据街道(乡镇)管理服务对象的情况和工作量,在街道(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专职人员,从现有街道办事社区服务中心的编制中解决3人,每个社区聘用1人。要根据中发(2002)12号文件、中办发(2003)16号、国家11号部门劳动部发(2002)20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对工作经费给予补贴,资金从再就业基金中支出。 四、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在基层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服务工作,并承担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业务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要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到街道整体工作之中,理顺与街道其它业务工作的关系,合理部署,统筹设计,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的整体功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党和政府劳动保障的政策设计方针;办理、核发《再就业优惠证》的有关工作,受理和初审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负责建立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统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用人单位、离退休人员五项数据库,并将劳动力市场网络延伸到社区,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负责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工作;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企业退休死亡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嘱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开展经常性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相服务。 五、规范运作,完善体系 (一)窗口服务体系。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服务场所是基层劳动保障系统对外服务的窗口,要按照"三优文明"窗口标准,实行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要公布"一站式"就业和平社会保障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档案托管、社保代理、家政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援助等。服务场所宣传或宣传册,有辖区管理服务平面图等,制成公示牌,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上墙公示。 (二)基础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基础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数据库,做到"五清":即下岗失业原因清、就业意愿清、安置去向清、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清、家庭情况清;"六账":即下岗失业人员台账、《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发放台账、求职安置台账、求职安置台账、职业培训台账、社区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台账。 (三)信息网络体系。各县、市、区要以县城所在地为中心,所有街道、社区,特别是重点联系街道和示范社区居委会的劳动保障机构,都应配备电脑、电话、电子显示屏等信息网络设备,将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延伸到社区,使下岗失业人员及企业退休人员及时便捷地享受到服务。配置设备所需费用从政府就业基金中解决。 (四)技能培训体系。要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优势,发挥街道、社区在培训工作中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的重要作用。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赋予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责。通过与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联系,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提供便捷服务。 (五)就业服务体系。要建立集求职登记、空岗登记、职业指导咨询、介绍就业和推荐培训、信息收集发布、劳务派遣、失业人员管理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用工单位的需要,拓展市场服务功能,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力租赁委派制服务等有偿服务,完善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六)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体系。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确保养老金发放,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掌握生存状况,帮助企业退休死亡人员的家属申领补助津贴,搞好健康服务,组织退休党员开展经常性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公益活动,使他们充分发挥余热。 六、加强督导,整体推进 (一)加强督查和服务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的督查,要深入基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按照国家11部委20号文件要求,切实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示范。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要率突破,按照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率服务的要求,搭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市、区都要培植一批平台建设的典型,及时总结街道、社区的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路,整体推进工作平台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平台建设的量化考核评估机制。要按照市里制定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验收标准》,由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逐一评估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对考核不合格的街道和社区,要定期通服,限期整改。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长治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惠斌 副市长 副组长:李宝銮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照汉 市改革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桂正平 市经贸委主任 车中和 市财政局局长 李秀亭 市城建局局长 郝黎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丽霞 市编办主任 王进军 城区区长 连维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韩剑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陈皎(兼)。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
时间:2009-09-15 15:24:36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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