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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中国银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

文  号:中银零[2000]85号

发布日期:2000-6-8

执行日期:2000-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

  随着我行储蓄业务及电子化建设的发展,原总行财会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人民币储蓄业务会计出纳核算制度〉的函》〔(88)中财字第518号文〕中,对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的管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规范、统一业务操作,防患于未然,总行重新修定了《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现下发各行。

  由于长期不动户的管理涉及到电脑程序的开发,在长期不动户电脑程序修改未完成前,对长期不动户的管理可按原办法执行,电脑程序修改后各行要按新修定的《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BS/9000大机行及UNIX/6000小机行将由总行统一开发,其他机型的行自行开发。

  各行在实施《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应由省分行统一报送总行研究回复,地、市分行如有问题或建议应直接请示省分行研究回复。

  附:

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统一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以下简称长期不动户)业务操作办法,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长期不动户的确定(不包括结息、代扣利息税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

  (一)存单、普通定、活期储蓄存款

  1.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2年内未发生存、取款业务的。

  2.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电脑系统实行自动转存,转期两次后2年未动的;电脑系统未实行自动转存,到期后2年未动的;手工操作未约定自定转存的存款到期后2年未动的。

  3.人民币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后2年未动的;定活两便、通知存款2年未动的。

  4.其他业务品种可参照以上同类型的品种确定。

  (二)定、活一本通和长城电子借记卡存款

  1.活期一本通所有币种的存款2年内未发生存、取款业务的。

  2.定期一本通所有币种的存款自动转存两次后,以最后到期的一笔存款期限为准,2年未动的。

  3.长城电子借记卡存款(人民币)

  (1)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存款可参照活期储蓄存款的规定执行。

  (2)长城电子借记卡已与定、活期一本通存款作勾连的,可参照定、活期一本通存款的规定执行。

  (三)已建立客户资料管理系统的,同一客户号下的所有账户2年内未发生存、取款等业务的。

  (四)电子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家居银行、网上银行等)所涉及的账户2年内未发生存、取款等业务的。

  二、长期不动户的计息管理:

  1.按普通存款账户原存款品种的计息规定计算利息。

  2.按普通存款账户原存款品种的结息规定结息并扣缴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

  三、长期不动户的账户管理:

  (一)长期不动户的选定

  1.定期储蓄存款账户每月将符合以上条件的存款账户选定为长期不动户;

  2.活期储蓄存款在结息日(人民币结息日为6月30日,外币结息日为12月20日)将符合以上条件的存款账户选定为长期不动户;

  3.长期不动户均应在账户状态中设置"不动户"标识,电脑打印的传票和终端屏幕上必须显示标识。

  (二)长期不动户的存、取款规定

  1.已列入长期不动户的储蓄存款账户,客户到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必须提供原存单(折、卡)、密码及存款人身份证件,严禁无单(折、卡)和密码存、取款;

  2.开户时未预留密码的,必须到原开户行办理,开户行要认真核对原存款人预留的有关资料无误后方予以办理;

  3.由他人代办,应提供原存款人的身份证件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后方予以办理;

  4.柜员办理长期不动户的存、取款等业务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授权后方予以办理,并在存、取款凭条上注明"不动户"等字样,同时在电脑上撤销"不动户"标识。

  (三)对已列入长期不动户的储蓄存款账户,有疑问及无法核对准确的,不能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只能到原开户行办理存、取款等业务。

  (四)对已列入长期不动户的账户,在办理挂失业务和托收业务时,应认真核实,慎重处理,由业务主管授权后,挂失业务按《中国银行储蓄存款挂失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新规定办理;托收业务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五)手工操作网点不动户的账户管理按原规定办法执行。

  四、对小额长期不动户的处理

  对列入长期不动户2年且账户累计存款余额不足人民币10元的,经业务主管授权转为银行营业外收入,如客户再来支取时,本息从收益中支付,具体核算按财会部规定执行。

  五、长期不动户的账户资料备份

  (一)对列入长期不动户的储蓄存款账户,应做备份。备份内容包括:姓名、账号、账户余额、币别、存款种类、存入日期、期限、柜员号、授权人、本期新增长期不动户户数、发生额,本期长期不动户销户户数、余额,本期末长期不动户户数、余额。

  (二)按月打印长期不动户动态情况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上期长期不动户户数、余额,本期长期不动户销户户数、发生额,本期新增长期不动户户数、发生额,本期末长期不动户户数、余额。

  六、事后监督

  (一)事后监督员每日要核对长期不动户变更处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月末核对长期不动户动态报表。

  (二)事后监督员对定期存单不动户的动态情况要特别审核,遇有疑问应进一步核查。

  (三)长期不动户动态报表按月备份,备份盘要妥善保管,需要时可打印。

  七、本办法由总行零售业务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时间:2009-10-06 11:34:58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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