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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的复函 |
(1992-02-13 劳办力字[1992]2号)
浙江省劳动厅:
一、关于劳动合同起算时间的确认问题,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关于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生效日期,则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计算。 |
时间:2009-10-19 11:09:0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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