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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 |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第53号 【发布日期】2009-09-29 【生效日期】2009-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
时间:2009-10-26 11:45:3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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