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口岸分公司申请诉前保全问题的批复

1993年12月11日        银复[1993]356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你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口岸分公司能否以其名义代理总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目前实行单一法人制度,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依法从事的涉外保险业务实行一级核算,中央进口货运险业务历来是按照总公司展业承保,口岸和内地公司货损检验和口岸公司理赔追偿的业务分工和程序来进行的,因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口岸公司在从事货损检验和理赔追偿业务时,可以以其名义代理总公司为海损事故向当地海事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申请。另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主体的规定,我们认为,诉前保全后的诉讼既可以由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出面提起,也可以由口岸分公司提起。

时间:2009-11-16 17:31:44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