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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圣经》是否可以在市场公开出售的请示”的复函 |
(1994年5月21日新闻出版署发布)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圣经>是否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的请示报告》(湘新出管[1994]函51号)收悉。经与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发[1982]19号文件精神,《圣经》可以在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内部出售(事先应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局报送的《圣经》新旧约全书(三种:1、串珠,大32开,黑色漆布硬书封,繁体字,竖排本,准印号苏94.7-A407;2、16开,黑色漆布硬书封,加咖啡色护封,繁体字,竖排本,准印号苏92.33-A302;3.32开,黑色漆布硬书封,简体字,横排本,准印号苏出准印(94)第2号B280),是经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印制的。长沙个别书商公开出售,违反了现行管理规定,应立即封存,并请会同湖南省宗教事务局进行处理。 另,据有关部门反映,长沙南方书店、博雅书社等单位擅自盗印、出售爱德印刷有限公司1992年版《圣经》新旧约全书(32开,绿色硬皮封),国务院宗教事务局责成湖南省宗教事务局调查。请你局协助。如情况属实,应立即收缴销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请告我署。 |
时间:2009-11-24 15:13:4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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