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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部、国家建材局关于印发《在框架结构建筑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的通知 |
建科[1991]619号 1991年9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建材工业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关于"加速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节地、节材的住宅建筑体系"的精神,根据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原农牧渔业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严格限制毁田烧砖积极推进墙体材料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决定首先在框架结构建筑中限用实心粘土砖。现将《在框架结构建筑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在框架结构建筑物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 在框架结构建筑物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
第一条 为推进墙体材料革新,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与应用,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以节约能源、保护耕地、改善建筑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 |
时间:2009-11-29 11:32:2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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