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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标 题】 关于加强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计委 【颁布日期】 1986-06-25 【实施日期】 1986-06-25 【有 效 性】 有效
三、设计招标的评标标准,与施工招标的标底不同,主要应该是评设计方案的优劣,工艺技术水平、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的好坏,设计进度的快慢,以及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的好坏。 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进行设计方案招标,应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四、评标和定标是搞好设计招标的关键。为了更好的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招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国家预算内的项目,由主管部门主持,国家预算外的项目,谁投资谁主持,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是邀请一批经验丰富、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有关专家组成,其任务是对所有投标方案作出评价,排出名次,推荐一、二个优秀方案,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招标领导小组由投资单位担任领导,吸收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参加,根据国家建设方针政策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五、由于大多数设计单位经济收入不多,目前不宜采取参加投标所花的成本费用全部由设计单位负担的办法。为了鼓励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对非中标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招标单位给予适当的补助。 六、招标领导小组,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后决定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以三至四个为宜。中小型项目的招标,还应照顾地区性,可以不搞全国性的招标,以减少招标投标费用。 七、招标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要一视同仁,坚持科学态度和公正的原则,不许有亲有疏,更不能预先内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均不准以任何名义收授"回扣"。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认真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凡是在招标投标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其领导人员的责任。 |
时间:2008-04-29 18:18:5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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