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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分步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的通知 |
2005年12月26日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城分步步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56号)精神,根据省政府84号令《山西省限制生产使用黏土砖鼓励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结合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发[2004]66号和《长治市2003-2005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决定五年内在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我市现有黏土砖生产企业300家,年产砖15亿块,这些企业绝大部分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大量浪费能源、严重污染环境,每年毁坏和占用耕地达1000多母。199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展开了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新型墙体材料迅速发展,新墙材比例由1997年的0.5%增长到目前的18%。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量的逐年递增,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对保护耕地、节约能源、缓解生态环境变化、改善建筑功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我市调整墙体材料行业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努力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 二、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的时间安排 (一)实心黏土企业的清理整顿 1、按照逐年递减的原则,市墙改班要会同国土、农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心黏土砖的总量调控计划,逐年核减实心黏土砖生产产量.到2005年末,实心黏土砖控制在10亿块以下.从2005年开始,各县市一律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黏土砖生产企业,严禁在耕地上建砖窑取土烧砖.违反规定新建、扩建实心黏土砖厂的,由各县市区墙改办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第84号令进行查处,并报请本级政府责令停产停业. 2、加大淘汰实心黏土砖的力度.对小土窑、简易轮窑实行强制淘汰,对国家命令禁止的砖瓦小土窑及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消耗高、污染大的18门(含18门)以下简易轮窑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全部关闭;对于量大面广的乡镇砖瓦应尽快转产高孔洞率的黏土多孔砖(空心砖),占田毁地的应立即取缔,发展非黏土砖制品. (二)全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时间及区域 1、2006年12月31日前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的具体区域是:城区、郊区、潞城市的城市规划区; 2、2007年12月31日前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的具体区域是:襄垣县的城市规划区; 3、其它各县也要按照国家墙改政策,积极鼓励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五年内在县、市城市规划区内逐步实现限时禁止使用核心黏土的要求。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一)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严格限制实心黏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加快实心黏土砖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委、财政、国土资源、科技、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控职能大力支持实心黏土砖厂的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以适应墙体材料革新需要,市、县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新型墙材企业的发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限制实心黏土砖的使用方面,要采取有力的措施,逐步在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土地使用的管理,逐年核减生产用地。对已停产或淘汰的实心黏土砖厂占用的土地要限期复垦。 各县市要严格执行晋政发[2003]15号文件和长政发[2004]66号文件,加大专项资金的征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免、缓,以确保这项重要的调控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1、各县市区墙改办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资源、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按照优化建筑结构体系和建筑功能的要求,确定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要研究开发有利于改善建筑环境,提高施工效率。节能、节土、利废、保护环境的轻质、高强、多功能、复合型墙体材料。 2、各县市区墙改办要抓好新型墙材的应用示范工作,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的新型墙材示范企业,保证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后建筑市场上墙体材料产品的充足供应。同时,各县市区墙改办要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推广意义的示范建设工程,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快速发展。 (三)充分发挥长治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发展协会的作用。规范新墙材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业价格自律,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推广优秀企业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好新墙材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协会要会同城建部门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墙材禁止进入建筑市场。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媒体要继续加大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禁实的宣传力度,各媒体要组织专栏、专访从广度和深度上宣传禁实对保护资源和优化环境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墙材革新意识,新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舆论氛围,切实做好全市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这一重要工作。 |
时间:2008-04-29 18:24:1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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