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答复
 

( [1994]国土[籍登]字第42号  1994年12月9日)

辽宁省土地管理局:

  1994年12月18日你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请示》(传真)收悉。现对我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答复如下:

  一、《意见》第十一条中“农民集体”是指乡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由原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延续下来的经济组织。

  二、《意见》第十四条中“企事业单位”是指农民集体所办的企事业单位,这种企事业单位隶属于乡或村农民集体。

时间:2010-03-11 17:24:24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