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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局局长刘挥同志在清理代管房产调研会上的讲话 |
【机密】 (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同志们: 主要讲三点 一、会议的收获 这次调研会,前两天是大会发言,介绍经验,后两天是分组讨论,研究问题。总的说,会议达到了“沟通情况,研究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139号文件提到的各个问题,我们都做了认真的探讨。如对文件的规定应当怎样理解,怎样执行才符合党的政策以及对代管房产现在的情况和将来可能遇到的情况等都讨论到了。这就给处理代管房产打下了一个很好的思想基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南京、天津、西安、上海、青岛、北京等城市的同志在会上介绍了经验。还有的城市引发了书面材料。通过交流,今后的工作办法就更多了。从思想认识、执行政策这个角度看,虽然是五天短会,但收获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大家都思想以及统一到国务院139号文件上来了。这就是说抓这项工作,就从政策上抓住了钥匙。能否把工作做好,关键就在这里。 1、处理代管房产是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胡耀邦同志对代管房产的处理问题批示说:“这确实是个极端重要的政策。”小平同志也说过:“对代管、接管的敌伪人员房产处理,要与总的政治原则相一致”139号文件的批语也说:“处理好解放初期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这几句话就是139号文件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我们进行这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所以说处理代管房产确实是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我们落实的是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房产问题,这些人物曾长期和我们作对,现在要来处理他们的房产,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政治转折,不能说仅仅是还他们几间房子和给他们几万块钱的问题。如果那样看,就看得太无关紧要了。今天对他们的房子要维修、要腾退,要准备他们回来发还给他们,在现形势下就是政治问题。小平同志提出八十年代三大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处理他们的房产问题,要提供到这个大原则看,才算掌握了139号文件精神,只看成几间房子,几万块钱,就看低了,对不同问题有不同政策,我们不能混淆这个道理,因为在座的都是老同志,大家都会理解,我们一定要很好的领会耀邦、小平同志对这个问题的想法,自始至终都要用他们的指示对照,检查。这样,就不致在枝节问题上摇摇摆摆。这是第一点。 2、应该说139号文件,对处理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所涉及到的政策问题,都做了比较明确的原则规定。这个文件共分五部分十八节,大家只要把当地的情况和文件规定对照研究一下,我想许多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有些特殊、个别问题,干什么事情都难免,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就是了。这是第二点。 3、代管房产的性质,经过这次讨论,认识得更透了。我们过去落实政策的范围用行话来讲,一个叫“文革产”,一个叫“私改遗留问题”,还加上一个“华侨房产”。代管房产与这些显然不一样,“文革”中挤占、没收私人房产是不应该的,现在是落实政策的问题,当然也牵涉到漏改的问题。“私改遗留”问题主要是不到起点的也给改了,或者没给人家留房,定租未发或发的不够。华侨房产夹在其中。而代管房产的产权没有转移,不然怎么能叫“代管产”呢?对这一部分房产,由于历史原因,形势发生变化,现在就应按139号文件办,这与“文革产”、“私改遗留”问题不一样,不能混同。也可以收,代管产有它的特殊性,所以要用特殊办法处理。这是第三点。 4、文件里第二段一句话,叫“统筹兼顾,重点解决”。所谓重点解决,是由代管产本身所决定的。哪些人是重点解决对象,文件也写得很明白。因为代管产只有人家回来了才有处理问题。人家不回来,或者不提产权要求,就只好继续代管,不作处理,不象“文革产”那样,房主全在国内,天天找你要房子,是很现实的问题。没有重点不重点。代管产就有重点。党中央与国家领导人邀请的人就是重点解决对象,这些人来一户,给解决一户,不来就等待。这是第四点。 二、对文件中几个政策问题的理解 大家议论最多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处理代管产的范围和对象;一个是有关政策界限。现在就大家的议论谈点看法: 1、文件本身规定还是比较清楚的,对象就是对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的代管房产,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也适用,范围不小了。 大家提出的一些问题,要是深入研究一下,也不是很难解决的,如“国民党军政人员”是什么概念? 从士兵到将军;从小公务员到大总统?这样理解也不能说错,但要仔细研究一下,当年能老婆、孩子一锅端而留房产的会是些什么人。士兵恐怕不行,小公务员恐怕也不行。至少说是中等以上的高级人员才有力要跑,才会有房子留下来。士兵住营房,小公务员租人家的房子住,没有多大可能留下一大片房子没人管。当年出走时,真正留下房产的多数是高级军政人员。 2、不在台湾而在其他国家定居点国民党军政人员以外的怎么办?那要看他们是什么人了。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可以参照解决。除此之外,其他人员可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解决。 3、国内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怎么办?139号文指的只是出走的。在国内的一般放在以后处理,但对个别有高级职务,对统一祖国有重大贡献的,人家提出要回代管的房子,可作为个别问题对待,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处理。 4、再有就是包不包括现在农村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房产?我们只能按文件办,在城市,最主要的还是在大城市。个别“大官”在原籍农村有房子,可能早已没收了,要是这些人回来,凡是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邀请的,其祖遗房产业可以处理。因为我们最大的利益是台湾回归祖国,那几间房子算什么。 5、大家提出的什么叫出走,按文件规定说,出走就是离开大陆,不是在大陆上从这个省到那个省,从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不是在大陆以内活动的意思。所以我说这个范围要细研究起来,不会发生多大问题,大部分可以解决。 再就是政策界限问题。 我们实行代管,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这可以理直气壮的讲,你弃房出走,我政府有责任代管。今天处理也不是你一要我就还,我们还有一套政策手续,首先要看你是否是合法产权人或续承人。 接管、没收的,无论是法院判决的,或者是政府决定没收的,除了发现错案外,一般的不再变动。当时我们的地方政府,军事委员会对无人认领的房产曾经发过公告,限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即收归公有,这是应该有效的。已经是国家所有,不存在什么产权问题了。没看到公告也是有的,当时在台湾或监狱里,确实没有看到公告,现在提出来是个别问题,那就作为个别问题处理就是了。 文件只提到改造起点以下的如何处理,没有说到改造起点以上的怎么办。我们认为起点以下的既然要退,那么,起点以上的理所当然的要被改造。实际情况是,私改时,代管产都在我们手里,没有发生过私改问题,发生的很少。不管私改没私改,你出租面积在改造起点以上,那就要按照政策进行改造,对所有人都是如此,对代管产也不能例外,这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问题。如孙科的老婆蓝妮。原在上海除自住房外,还有大量出租房。现在她也提出了发还房屋的要求。对此,我们也是按私改政策处理的。在政策面前没有例外。个别问题个别处理,那叫灵活性。 还有同志提到,在代管产中我们改建、扩建的情况,而且面积较大,花钱很多,这该怎么办,我们说,改算账的还要算账。当然碰到大头目,还是要请示省、市委和中央统战部来解决。 至于家具问题等等,文件说的够了,已经三十年了,关在房子里白蚂蚁吃也吃烂了。是不是就算了。 三、我们如何把这件事情做好。 这是中央给我们的任务,而且是政治任务,只能做好,不能做坏,不能再有遗留问题,怎么做好呢? 1、要很好地学习文件。我们建议各地办个学习班,学习有关政策。这一点很重要,要吃透文件精神,正确掌握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因为这是一个很大的政治转折,是随着我们国家形势的发展提出来的,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有的同志说你们部里右了,你们替国民党高级军政人员想的倒很周到,这就是认识问题,所以要很好学习。包括我们在内都要很好学习,要提高认识,跟上形势,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掌握文件的各项规定,就不能做好这项工作。 2、要切实弄清情况。在这方面,各地方都有很好的经验。什么“几查”、“几清”,都很好。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查清房子情况;一个是查清房主的情况。与这个问题相联系还有一个加强代管产的统一经营管理的问题,如不统一管理,怎么掌握情况,怎么维护修缮,将来怎么腾让。既然139号文件做了这样规定,我们就要这么办。比方说:“对原拨给单位使用的代管房产,为便于落实政策,应由房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如需继续使用要建立租赁关系,按规定交纳房租。”如做不到,就不好弄。现在使用单位也要承认这是管代房产,代管产的性质仍属私产。在没有处理前,应该交房管部门统管。这个工作有难度,要去做,原来没有尚方宝剑,现在有了,就要去做,要改为租用。 原产权人按照规定要求发还房屋,现使用人不管当初是采取何种方式取得的,都要照此办理。都要交给房管部门。文件既然这样规定了,我们就要干好,一定要向省、市领导反映,较快较好解决这个问题。 3、“抓住重点,妥善处理”,要按139号文件的规定,来一户处理一户,而且对那些重点户,就是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邀请的和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统战部要处理的户,要住进弄清情况,认真妥善地处理。在这方面,可能有很多工作要做,我想就是“学好政策、弄清情况;多请示、多汇报;抓住重点,妥善处理”。如能抓住这三个环节,就能多出成绩,少出差错,把工作做好。 资金问题,还是那个原则,谁占谁退,地方自力更生为主。代管产不象“文革产”一天到晚在找。这个是,人家回来才办。不回来不发生这个事。现在向国家要多少钱,不现实,也不可能,如有什么特殊情况,还可以通过财政的隶属关系申请补助。现在有些国民党的头面人物与大陆有联系,又怕被台湾当局发现,所以也有顾虑;另一方面,继承人合法不合法,咱们要审查,有这么多原因,当然不会马上就花多少钱,如真有特殊情况,中央也会下大决心解决。 再说几句,除代管产外,还有“私改遗留问题”、“华侨产”、“文革产”的落实政策问题,各地还要全面地抓。另外,和大家商量个问题,对代管产怎么办现在是执行的问题了,发补充说明的必要性还大不大?今天说了,大家回去琢磨琢磨,如确有需要以后再说。 要说的都说完了。大家回去就干,不要再等什么了。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时间:2010-05-07 18:30:34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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