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的工作 —— 是帮助他人获得法律救济

  • 律师的职责 —— 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维护法律 匡扶正义 追求人间真理

  • 满腔热血 历尽艰辛 一生奋斗斩荆棘

  • 怀着追求正义的理想 无悔戴上荆棘的王冠

  • 深知肩负历史的重任 终生驻守法制的殿堂

  • 坚守职业道德 追求公平公正 用法治达成社会和谐

  • 我们是法律的捍卫者 —— 博学 慎思 明辩 笃行

  • 我们是公平的维护者 —— 知行 雄辩 尽责 无畏

  • 激情的辩护,以浓墨重彩绘制执业人生

  • 走过荆棘满地,走进朗朗乾坤

  • 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是健杰律师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承诺
  • 浙江省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售公有住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文  号:杭房改办[2007]70号

    发布日期:2007-10-25

    执行日期:2007-10-25

    市各房改网络单位:

      我市2007年度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已经浙江省住房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浙房改「2007」5号文批复同意。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有住房出售价格

      1、2007年度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15元。砖混结构成套住房最低限价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4元;砖混结构非成套住房最低限价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3元;砖木结构、木结构、简易结构非成套住房最低限价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5元。

      2、公房出售超标准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类地段5500元;二类地段4850元;三类地段4300元;四类地段3800元;五类地段3350元;六类地段2900元;七类地段2500元;八类地段2200元;九类地段2000元;十类地段1800元;十一类地段1550元;十二类地段1300元。

      3、公房出售市场价继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元执行。

      4、非成套公有住房价格在2007年度价格的基础上继续按杭房改「2001」2号、杭房改「2002」4号文规定的折扣系数执行。

      二、公有住房出售的有关优惠政策

      1、房改工龄折扣仍为每年0.6%,在职教师1年教龄按1.2年工龄计算,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94年。

      2、成新折扣仍为每年2%.

      继续取消现住房折扣率、一次性付款折扣和一户购两套(补购)超标面积房改市场价。按市场价和商品价部分,均不得享受售房工龄折扣的优惠政策。

      三、公房出售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职工、居民购买新旧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仍按杭房改办「1997」28号文件执行,购买两套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律按浙政办发「1996」177号文件执行。为简化操作,县处级及以下干部 ,每户阳台按5平方米剔除,厅局级及其以上干部,每户阳台按10平方米剔除,不计入购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这部分面积按成本价计算,超过部分,按实计入控制标准。

      职工、居民首次购买公有住房,且承租时间在1995年6月30日及其以前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计价,购买1995年7月1日及其以后承租的公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按商品价计价。

      四、售房操作程序

      1、售房操作程序仍按《杭州市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售房价格经审批后在一个月内执行有效。各售房款代收单位在代收售房款的同时,必须校验《杭州市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表》,以保证售房审批价格和实收房款一致。

      五、2007年度出售公房价格政策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市2007年度公有住房出售工作顺利进行。

    时间:2010-07-10 17:04:49   点击数:95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