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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服务业的发展

  (一)提高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十五”以来,我市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服务业体系,对加快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与全国、全省相比,我市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由于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市服务业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处于徘徊状况,甚至出现下降趋势,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建设经济强市,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议题,大力支持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发展服务业的目标和思路。针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现状,要以增加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活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全市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政策拉动、项目带动、工作推动等手段,提高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服务业走上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路子。到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在2007年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力争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到35%左右,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三)明确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要突出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业;突出发展提升我市城市品位的文化旅游业;突出发展面向推进煤化工基地建设的科技服务业三大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信息产业、现代物流、服务贸易、会展业、中介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工业与服务业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展商贸流通、餐饮、酒店住宿、房地产、体育健身、社区服务、市政与公共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切实解决农村服务业体系不完善,公共服务严重滞后的问题,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在《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确定的18个重点发展行业中,实施项目带动,即在我市服务业18个行业中选择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服务业特征明显、带动和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实行重点扶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实现我市服务业的全方位、跨越式发展。

  1.交通运输业。铁路方面,加大地方铁路建设力度,提高我市客货运输能力,加快侯月线与太焦线的连接工程。公路方面,实现以市区为中心的1小时经济圈;大力新建、改建联系乡镇、经济区、行政村的公路,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形成“干支结合,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抓紧建设晋城至济源、阳城至翼城、高平至陵川、高平至沁水、西北环城等高速公路和晋城客运东站建设项目;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完善公路客货运站场体系,公路运输客运实现市区有1个一级客运站,各县(市)有1个二级客运站,40%的乡镇建成1个乡镇客运站。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实现高效、经济、快捷、安全的区域性大交通体系,运输能力、运输基础设施基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市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配合)。

  2.科技服务业。培育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服务的市场化进程。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已的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特别是要围绕煤化工基地加快建设我市的技术研发服务型企业。要引导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创建自己的技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煤炭企业服务业外包体系,为推动我市煤化工基地建设做出贡献。(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配合)。

  3.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仓储物流,将我市建成为山西省新型能源原材料和产品物流中心。重点建设晋城物流贸易广场、晋城市绿欣农产品物流市场、晋城粮食物流中心、晋城市鑫农欣物流配送中心、城区七岭店物流园区、闫庄物流园区、泽州南村物流园区等物流项目。建设高平、沁水、阳城、陵川四个区域性物流中心。(市商务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交通局、市煤炭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邮政局配合)。

  4.现代金融业。加大金融体制改革,为晋城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转型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各种信托、担保、典当、期货等现代金融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大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的改革力度,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开辟金融衍生市场。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加快国库服务、支付结算和外汇管理等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牵头、中保财险晋城分公司、中保寿险晋城分公司、太平洋财险晋城分公司、太平洋寿险晋城分公司配合)。

  5.信息产业。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现代化的建设步伐。重点抓好“三项建设”,实现“五个提升”。即抓好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网络资源;抓好城市综合信息化建设,构建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城市规划、社会治安、公共卫生、智能交通、环境监测等信息化应用;抓好邮政普遍服务环境建设,重点改善贫困地区的邮政工作条件。用信息技术改造生产企业,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发展信息服务业,提升服务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社区综合信息化,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信息产业,提升产业结构新型化比率。(市信息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晋城通信分公司、晋城电信分公司、中国网通晋城分公司、中国铁通晋城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局、市邮政局配合)。

  6.服务贸易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发展。扶持和培育一批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加快转变我市贸易发展方式。要研究制定我市煤炭企业投资发展服务外包企业的措施和办法。要集中资金、周密规划、抓紧建设我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开发区要根据国家"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要求,规划和建设服务业外包示范园区。(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煤炭局配合)。

  7.会展业。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市会展业的资源优势,利用市文体宫、市展览馆、市博物馆、赵树理文学馆,以及其他各种规模的会展设施,积极申请全国性的博览会和区域性的产品洽谈交易会,把会展业作为提升我市城市水平、经济繁荣的名片,带动提升和繁荣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市旅游文物局、市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8.中介服务业。重点发展工程咨询、房地产评估、高新科技、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法律、会计、审计、质量认证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扶持经营规模和业绩在同行业排名前列的中介机构向集团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9.旅游业。依托精品旅游景区,整合区域旅游资源,连片开发,形成规模,培育五个配套成型的综合性旅游区:以中心城市为依托,提升城市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集中体现城市历史文脉的城郊旅游区;以王莽岭、礼义古建景区为重点,形成体现太行绝顶风光、围棋文化和宋金古建文化的太行绝顶旅游区;以皇城相府为龙头,形成体现沁河流域古堡文化和水域风光的沁河旅游区;以炎帝陵和长平之战古战场为重点,形成体现始祖文化和军事文化的丹河旅游区;以原始生态为特色,形成以回归自然为主题的历山旅游区。每个景区都要建设完善旅游公路、购物场所、游客服务中心、演艺场所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培育大型旅游文化产品开发龙头企业,充分挖掘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积极研究开发具有我市文化特点的旅游纪念品;用文化产业嫁接旅游产业,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娱乐活动,推进民歌、舞蹈、戏曲等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市旅游文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配合)。

  10.商贸流通业。要建设一批专业化程度高、集散力强的批发市场;建设为煤炭采掘业、煤化工业提供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专业市场;在城区重点发展大型购物中心和新兴商业街区,支持超市、连锁店扩展规模;在县城及中心城镇发展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构筑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新型流通体系,推动农村商品流通发展。实施“放心粮油”进农村工程,发展满足本地群众生活、文化需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销售网络。抓好批发零售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好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11.餐饮业。积极引导我市餐饮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承和发扬本地传统餐饮文化精髓,培育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餐饮企业。研究开发我市传统饮食业的资源优势,推出具有晋城特色的菜肴、菜系,突出提升巴公烧大葱、高平烧豆腐、阳城烧肝、高妆馍及十大碗的品质品位。形成以晋城饮食为特色的名菜、名吃,推出一批特色菜肴。开展民间小吃大赛,挖掘民间饮食,评选晋城名吃。提升饭店水平,发展中档经济型饭店。加快大众型饭店,农家乐休闲度假型饭店建设,实施放心早餐、夜市工程,形成高中档配套、服务质量上乘,浓厚晋城特色、营养平衡的健康饮食业。(市商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文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配合)。

  12.酒店住宿业。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在现有星级饭店基础上,在阳城、陵川、沁水、高平各新建1-2个三星级以上酒店。在重点旅游县城和景区服务基地,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发展中低档经济型酒店、特色休闲度假饭店、公寓式饭店等。(市旅游文物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配合)。

  13.房地产业。制定完善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改进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受益面。积极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绿色住宅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市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配合)。

  14.文化娱乐业。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健全城市文化服务功能。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影视制作业、印刷复制业、演艺娱乐业、新闻传媒业、广告发行业等文化主导产业,积极发展数字动漫、文博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实施重点文化产业带动战略,辐射和带动全市文化产业稳步发展。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快乡村综合文化站建设,抓好农村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和农村书屋建设。每年举办“神奇太行·经典晋城”旅游月,办好“太行风光旅游节”、“国际围棋文化节”、“中国古堡旅游节”、 “珏山青莲寺赏月节”、 “炎帝文化旅游节”、“白马禅寺祈福节”、“历山舜王坪文化旅游节”、“玉皇庙戏曲文化节”和“晋城美食节”等主题文化活动。(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文物局、市广播电视局配合)。

  15.体育健身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竞赛市场、体育用品市场、体育广告市场、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体育培训市场和体育彩票等六大市场。加快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加强城市、社区、村镇场地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工作,进一步整合现有体育资源,开发体育市场,提高现有场馆利用效率。搞好居民健身区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快推进体育社会化、产业化建设步伐。(市体育局牵头)。

  16.社区服务业。建立健全城乡卫生服务网络。支持各种所有制主体采取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敬老院、养老院建设试点;发展家政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等,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拓展社区服务的内涵;继续开展“服务进社区,消费进家庭”活动,推动社区商业建设,合理布局网点,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发展早餐店、大众浴池、社区便利店、标准化“放心菜”市场,构建生活垃圾回收网络,实现社区生活资源循环利用。(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商务局配合)。

  17.市政与公共服务业。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在实现集中供水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集中供热,并对城市污水集中排放,垃圾集中处理。重点做好高平、阳城、沁水、陵川等城市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在农村实施以沼气、秸秆气、煤层气为主的燃料替代工程,逐步消灭煤堆、土堆、灰堆,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配合)。

  18.农村服务业。抓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基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工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完善动植物保护防疫检疫监督体系。加强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入户工程”、“阳光工程”等,建立健全转移服务网络。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重点实施农业部“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切实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幅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推进农村水利、交通、邮政、电信、电力、广播影视、医疗卫生、教育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建设;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容村貌管理,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市农业局牵头,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物价局、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支持政策

  (一)加快服务业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坚持全民发展服务业的原则,鼓励“民进国退”,实施“全民创业”,支持“非禁即入”。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所有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服务领域,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与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竞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购买、兼并等形式买断公有制企业,或通过承包、租赁、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公有制企业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公有制企业参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或与非公有制企业相互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化我市服务业所有制结构。

  (二)加速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境外资金、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利用外资兴办服务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市服务企业与市外企业投资合作。鼓励工业企业剥离核心主体,实行服务业外包。

  (三)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向本地资本开放的服务领域,全部向其他地区资本开放。工商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放宽经营范围,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条件,减免费用征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认真编制服务业支持项目目录。项目目录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十一五”规划和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的要求,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安排项目。要对本行业具有带头示范作用,要成为全市节能减排的示范项目。

  在支持目录基础上,编制项目规划。在全市重点支持的十八个行业中,选择一些项目作为支持重点,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管理,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进度的项目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
各县(市、区)也要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各行业牵头部门都要编制本行业的专项规划。出台本行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五)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税收杠杆支持我市服务业的发展。用足、用活国家、省关于服务业的优惠政策,要编制和公布国家、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各种形式加以宣传、普及。

  (六)设立服务业引导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强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市政府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扶持列入规划的服务业项目。各县(市、区)都要设立、配套服务业引导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于列入“晋城市服务业支持项目目录”的项目,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优先提供担保。各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要优先给予支持。加大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步伐,为服务业融资提供平台。对于列入规划项目的贷款利息,视具体情况,利用引导资金给予贴息。

  (八)建立服务业统计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及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这项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服务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县(市、区)本地服务业主要指标发展水平和综合评价。要将服务业发展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逐步将服务业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实行分类考核。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增加服务业统计投入。

  (九)完善价格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将商业用电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进行并轨,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的用水、用气价格实现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同价。继续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各类证照等收取费用,应报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明确规定外,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安装和维护与政府部门联网办理业务的计算机软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从事农村客运服务等方便农民出行的运输行业,比照城市公交客运政策,给予政策支持。

  (十)适当增加土地供应。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年度土地供应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切实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对列入我市服务业支持项目目录的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迁出或关闭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符合城市规划的,优先用于服务业;城市建设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十一)支持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等绿色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和资源节约服务业。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保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用于支持列入我市服务业支持项目目录的企业和园区内服务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在制定节能减排奖励办法时,要把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纳入奖励范围。

  (十二)加强对服务业就业和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的政策支持。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工商、税务、卫生、物价等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把服务业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积极促进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内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针对服务行业就业形式多样、流动性较强、农民工多等特点,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十三)加强对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晋城市服务业领导组及办公室,建立晋城市发展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编制晋城市服务业支持项目目录,加强项目管理,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负责对发展服务业企业的督促、检查、指导,总结评比,经验推广,对服务业项目的专家评审。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和职能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服务业领域操作性强、具体细化的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时间:2010-07-12 14:59:05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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