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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

1998年3月10日   工商广字[1998]第47号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广告经营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对未经登记,非法从事广告经营,并在经营中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时间:2010-07-21 09:29:25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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