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小轿车经营企业虚构商品紧俏信息误导消费者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问题的答复

2003年9月23日    工商消字(2003)第120号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小轿车经营企业虚构商品紧俏信息误导消费者以赚取高额利润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请示》(湘工商消字〔2003〕1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小轿车经营企业在销售小轿车的过程中,明知货源并不紧张,为谋取更高利润,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商品紧俏信息,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因购买某款轿车,不得不支付加快费,并多缴纳相应的车辆购置附加税等相关费用。此种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第三条第(十三)项所列的欺诈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时间:2010-07-21 15:58:04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