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7]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