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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的通知 |
陕煤安局发[2009]115号
局属各监察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坚决遏制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9〕17号)要求,我局决定对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时间、形式及重点 6月22日-6月30日,在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本次监察采取分局全面监察和省局抽查的形式进行。重点监察事故多发、灾害严重,特别是存在重大瓦斯灾害和水患的国有重点煤矿。 二、监察组织机构及分组安排 成立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云涛 副组长:高勤社 蔺国杰 高兴宏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监察组。 第一组:组长:高勤社 成员:张军昌 全少青 王山海 负责咸阳、榆林分局辖区国有重点煤矿抽查。 第二组:组长:蔺国杰 成员:高宏斌 吴 锋 王银龙 负责铜川分局辖区国有重点煤矿抽查。 第三组:组长:高兴宏 成员:董 诚 李晓恒 黄德威 负责渭南分局辖区国有重点煤矿抽查。 三、监察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情况;吸取近期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制定针对性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 (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贯彻落实陕安委办发〔2009〕16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及时整改到位情况;隐患跟踪治理、挂牌督办、到期销号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情况。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技术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专用回风巷、瓦斯抽放系统情况;抽、掘、采平衡措施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和运行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等情况。 (四)雨季“三防”和水害防治工作情况。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防范山体滑坡、溃堤、溃坝、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矿井安全的治理措施落实等情况;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方针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老空(窑)水防治措施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监察分局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监察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辖区内国有煤矿安全监察活动。 2、各监察组要坚持查大系统、抓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思路,按照本次检查内容;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执法。 3、监察结束后,各监察分局要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局一处。 电子信箱:sjhg5188@163.com。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
时间:2010-10-13 15:38:0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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