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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哪个机构负责抢救,抢救费用由哪个机构支付?

  解答: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时间:2010-11-21 18:21:17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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