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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长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 65 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报审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长政〔2009〕49号)、《关于将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列为单独保留矿井的请示》(长政函〔2009〕87号)和《关于上报<长治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规划方案>的报告》(晋煤出字〔2009〕186号)收悉。《长治市长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23日和10月30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治市长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2处煤矿整合为2处,产能由420万吨/年增加到450万吨/年; 同意长子县盛元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6处煤矿整合为2处,产能由144万吨/年增加到210万吨/年。 同意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山西长子钰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后保留,产能由135万吨/年增加到18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300万吨/年); 2、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3、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4、山西反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80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5处矿井: 1、山西东岭煤业有限公司 2、山西紫云山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省长子县地方国营牛南头煤矿 4、长子县山只岭煤矿 5、山西长子钰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上述5处矿井的相关证照,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长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长子县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名称预核准和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各类许可证、照变更以工商登记的企业预核准名称为准。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附件: 附表1、长治市长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矿井明细表; 附表2、长治市长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关闭煤矿明细表。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
时间:2011-03-08 11:01:34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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