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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2001年6月15日   法行(2000)26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时间:2008-04-30 15:43:24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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