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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西省统计局关于2003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的通知 |
山西省公安厅 交通管理局文件 晋公交管[2004]28号 转发山西省统计局关于2003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路交警支、大队: 现将山西省统计局《关于2003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晋统函安[2004]29号)转发你们,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2003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复函 晋统函字[2004]29号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现将2003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向你局通报如下: 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05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99.4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105.4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30.2元 5、职工平均工资:10729元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农、林、牧、渔业:7787元 采矿业:12871元 制造业:8944元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12468元 建筑业:916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894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7953元 批发与零售业:6178元 住宿和餐饮业:6250元 金融、保险业:15103元 房地产业:9472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353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13109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69元 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6714元 教育:11648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0915元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10826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1239元 山西省统计局(章)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报: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公安部交管局。 抄送:局领导,机关各处室。 (存5份,共印250份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4月27日印发 |
时间:2008-04-30 17:09:06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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