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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晋价费字[2002]34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大学英语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了规范大学英语考试收费行为,保证大学英语考试的正常进行,本着“以考养考”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自愿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高校在校生报名考试费:英语四级每生21元(其中包括上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8元),英语六级每生23元(其中包括上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10元)。
社会考生报名考试费:英语四、六级每生80元(其中包括上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8、10元)。
二、上述报名考试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为财政预算外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费收入份全额纳入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专户,支出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并按规定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决算。
三、收费单位收费前须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从2002年秋季报名起执行,已收费的多退少补。 |
时间:2015-06-26 02:18:3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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