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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延长阳城县八甲口至芹池公路收费时间的批复 |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 晋交财字[2003]618号
晋城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延长八芹公路收费年限的请示》(晋市交字[2003]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该路全长23公里,总投资1840万元,其中贷款890万元,集资款600万元,乡镇投工折款350万元。1994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在八芹公路芹池和八甲口设站收费。该公路从开征到2002年底,共计征收通行费2131万元,其中归还贷款、集资款本金364万元,支付贷款、集资款利息386万元,目前仍有1126万元债务尚未还清。
二、鉴于该路尚有1126万元债务未还,同意其收费期限延长至2004年底,在此期间,若提前还完贷款,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1994)晋财综字第17号、晋价费字[1998]第40号和晋交财字[2000]165号文件规定执行。
此复。 |
时间:2015-07-03 01:01:44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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