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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明确太钢一中、西局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 |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晋价行字[2004]27号 太原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太钢一中、西局高中属非省首批重点高中,考虑到学校办学的实际需求和企业办学性质,经研究决定,对这两所学校高中学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从2004年招生开始,太钢一中、西局高中招收的高中学生学费按省辖市城区、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期600元。
二、学校收费的学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应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学校接文件后,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换领《收费许可证》,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
时间:2015-09-07 00:41:14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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