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物价局、粮食局关于下达2003年小麦收购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晋价管字[2003]175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物价局、粮食局,直属省粮食储备库:
  为了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关于2003年粮食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300号)和《2003年黄淮海地区夏粮收购价格衔接纪要》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今年小麦收购价格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小麦收购价格水平
  1、我省今年冬小麦继续执行保护价,即中等质量标准的白小麦(不分软硬质,下同)每50公斤(下同)收购保护价格确定为55元。定购小麦执行保护价,农业税征收的小麦按保护价折算税款。
  2、冬小麦收购继续实行五等制,以中等价为基准,每提高一个等级增价2元,每降低一个等级减价3元,花小麦、红小麦分别比白小麦同等级降低2元和5元。等外小麦和春小麦价格随行就市,继续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收购。
  3、与邻省接壤的县、市,其收购保护价格由市政府、地区行署参照邻省接壤县、市小麦收购保护价格对等衔接制定,并报省物价局、省粮食局备案。
  4、对优质小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当地物价部门指导下,可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高于保护价自行定价收购。
  5、为促进粮食流通,对偏远山区、交通不便、运输成本较高的县(不含与邻省接壤的对等衔接县),小麦收购价格可在省政府制定的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偏远山区县包括壶关、平顺、沁源、陵川、永和、隰县、汾西、安泽、大宁、古县、乡宁、浮山、蒲县、古县。
  二、有关政策规定
  1、要继续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对于农民交售保护价收购范围内的粮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要随行就市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不得以执行保护价为借口压级压价收购,损害农民利益。经批准入市收购保护价范围内粮食的用粮等企业,也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其收购价格不得低于收购保护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除农业税外,不得代扣其它任何税费。物价、粮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收限收、压级压价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做好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工作,加强封闭运行管理,保证粮食收购资金需要。
  2、认真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小麦收购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粮食质量新标准执行。不准以任何借口压级压价或变相降价收购让农民吃亏,也不准擅自降价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粮食而使国家承担损失。
  3、进一步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批准入市收购粮食的企业,在粮食收购中,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粮食的内在质量,认真贯彻优质优价的政策。通过合理安排品种差价、等级差价,促使农民去水去杂,优化粮食品质。对优质粮食品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根据市场行情,高于保护价定价收购,单独收购、单独储存、单独加工、单独销售。对同一品种也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分等收购、分等销售,在市场销售中真正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农民生产和出售优质品种和高等级粮食。
  4、认真做好粮食供求和价格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作。各级物价和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信息的监测工作。面对粮食购销市场化步伐加快的新形势,要进一步健全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努力拓宽监测渠道,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要认真做好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的发布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分析质量,帮助农民和粮食企业正确把握市场形势,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促进粮食供求总量和结构平衡,增加农民种粮收入。
  5、粮食收购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为防止和控制“非典”疫情在农村的扩散,确保广大售粮农民及粮食购销企业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粮食局起草了《关于2003年粮食收购与防控“非典”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下发各地贯彻执行。各级价格、粮食部门对当前的“非典”疫情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及防控“非典”工作,确保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国家防治“非典”各项政策及措施落到实处。
  三、执行时间
  以上规定从2003年6月15日起执行。
时间:2015-09-07 16:40:17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