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刑法类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 |
【类别】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发文字号】法复[1995]3号 【批准日期】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5.07.05 【实施日期】1995.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唯一标志】130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
|
时间:2008-04-30 22:06:26 点击数:0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