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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0]5号 【发布日期】2000-02-16 【生效日期】2000-02-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2月2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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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30 22:11:3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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