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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煤炭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
为了依法保护煤炭企业的合法权益,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于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聘请本所主任王广富、马小元、李录增、李向春、米百楼、高府怀、刘银娟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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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5-16 19:06:2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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