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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存折去银行领款是违法的吗? |
小方是初二年级学生。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拾到一张银行的活期存折,他很高兴地对同学说:“我到银行去冒领存款,然后请大家吃一顿。”其中一个同学劝他把拾到的存折交给老师,小方却理直气壮地说:“拾到的存折,不是我偷的抢的,不算犯法。”那么冒领他人存折存款是否犯法呢? 物归原主,拾金不昧是自古以来提倡的社会美德,更是《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的法定义务。在我们周围,经常听到和看到有些人拾得别人不慎遗失的巨款毫不犹豫地交给有关单位,有的千方百计地寻找失主归还原物,不留姓名,这些都受到人们的表彰和赞扬。也有少数人拾到钱财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受到了人们谴责和法律制裁。 小方拾到别人的现金存折,不愿交给老师,想冒领这是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拾到的是现金占为己有也是属于不劳而获,非法所得。遗失者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而索回。拾得者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毫无保留地归还拾物。如果采取伪造公章证件、私刻图章、仿冒签名等不法手段冒领,就触犯了刑法,构成伪造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规定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小方一类的同学,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培养高尚情操,一旦拾到别人遗失的东西,应积极寻找失主,主动归还。做一件好事会使自己心情舒畅。做了坏事会使人惶惶不可终日,甚至误入歧途。 |
时间:2008-05-18 11:03:4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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