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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
根据原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劳险[1997]5号)的规定,现对2002年企业职工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
时间:2008-05-31 09:20:4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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