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福利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深物价〔1994〕107号

(1994年9月14日)

 

市社会福利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福利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由于物价上涨,原有收费标准已显得偏低,经研究同意对原有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一、弃婴、孤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市财政拨款支付,每人每月0-3岁680元,4-6岁660元,7-16岁660元。

  二、因特殊困难,有家无力照管的16岁以上的轻度残疾儿童。

  每人每月收费标准:0-3岁730元;4-6岁700元;4-6岁700元;7-16岁690元。服装、医疗等费用自理。

  三、老人收费标准

  每人每日一般护理770元;半护理1000元;全护理1300元,服装、医疗等费用自理。

  四、对社会有特殊贡献人士

  每人每月一般护理650元;半护理800元,全护理1000元。服装、医疗等费用自理。

  以上收费标准从1994年9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08-05-31 09:54:12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