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