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199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该《通知》中涉及的土地权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